各学院:
我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一直以来都在失物招领工作中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极大帮助。近年,借助QQ、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失物招领的效果明显,同时能够解决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物品日积月累无人认领的窘状。为提高失物招领效率,并结合勤工助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1.上岗捡到的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手环、硬盘、充电宝、U盘等电子产品,以及钱包、手表、身份证等物品,由组长保管一周,可于一周内每日11:50或21:35到教室找勤工助学组长领取;
2.银行卡、饭卡、图书卡等有管理机构的卡片类均当天送至银行、磁卡室、图书馆管理处;
3.图书、水杯、眼镜、钥匙、文具等普通物品,不予保管。
此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学生处[2014年]第56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