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对我校2016/2017学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
1.面向全校各学院的:
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
2.面向指定学院的:
金发科技奖学金(面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化工与环境学院)
微达安奖学金(面向理学院)
璋靖兵工助学金(面向机电工程学院)。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生。金发科技奖学金同时面向研究生,以具体评选办法规定为准。
三、评选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各奖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统筹兼顾。
2.由学院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助学办备案。
3.各学院要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具体介绍学院评审推荐的标准、名额分配、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评审会情况等,同时将学院评审会的电子版照片与电子版评审报告一并报学生处助学办。
4. 被推荐学生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清晰的证件照一张、200~300字的个人简介一份(含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重要奖励)、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交学院,由学院汇总报学生处助学办。
5. 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五、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8日前报学生处助学办。
3.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注: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具体评选办法从红色太行网站下载和浏览。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