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大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
2.荣誉称号:
(1)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综合素质奖学金以《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优秀个人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第16号)有关规定评选;“优良学风班”依照《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3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4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流程
1.2016年9月6日—9月25日,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核对“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网上申请;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进行先进集体称号申请。
2.9月30日前,班主任审核后,提交给学院负责奖学金的老师。
四、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本科学生,请认真核查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等学生。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15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2015/2016学年体测成绩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5.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6.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7.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学[2015]7号)文件要求,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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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