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学习优胜奖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要求:
1、取得中北大学正式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08级硕士研究生;
2、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学生数的前50%;
3、本学期无违规、违纪现象;
4、本学期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二、评定办法及程序
1、学生本人从研究生院网站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个人成绩单后交班长。班长会同班干部负责统计,将本班平均成绩的前50%学生名单报所属学院;
2、学院根据班级上报名单认真审核,获奖学生的前50%获一等优胜奖学金,后50%获二等优胜奖学金,有违规违纪或不及格课程者不递补;
3、学院评定结果的上报需填写“学习优胜奖汇总表”,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里点击进入教育管理科下载;
4、各学院务必将公示后的评定结果(含电子版、纸质版)于2009年10月16日上午11:00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教育管理科(主楼603)。
研究生综合管理处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