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凡申请2015-2016学年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为做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特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字数在100-200字之间,声明内容包括学习情况和对助学贷款贷款的认识等,凡不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的,审核不予通过。请各位申请学生在6月30日前及时关注续贷声明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按照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学校审核。
2、完成续贷声明后,打印出《贷款申请表》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贷款申请表》无需学校盖章。办理续贷所需材料: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上年合同复印件。
3、贷款回执录入。各位申请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在10月9日之前将受理证明提交学校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并进行回执录入。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并录入回执的视为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4.申请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年至少要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以上,并进行信息维护。
5.在申请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过程中,如果忘记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名及密码的,请直接联系当地学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解决。请申请学生务必牢记登录名及密码。
其他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事宜可以直接致电开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者联系学校学生处助学办,联系电话3942639.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