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执行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
承办单位:中北大学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5年10月17日-10月18日
地点:中北大学
三、参加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四、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女子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五、参加条件
(一)参赛人数
以院校为单位,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可报男、女各1个队,每队可报男或女运动员4-5名。
(二)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本届全国大学生羽毛球挑战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注:本届比赛暂不接受专科生、高职、成教等非本科学生参赛)。
2.参加本届全国大学生羽毛球挑战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各高校按本校高考、研究生考试正常录取分数线招收的普通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录取时享受过各种降分政策招收(包括非羽毛球特长、自主招生和本科体育特长生升为研究生)的体育特长生和体育专业学生谢绝参赛。香港、澳门地区高校谢绝参赛。
3.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羽毛球项目比赛者。
4.2015年的毕业生(含结业生)不得参赛。
5.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以及由这类学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届全国大学生羽毛球挑战赛。
为加强监督,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名单将于2015年10月8日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网站予以公示(网址:bfusc.bjtu.edu.cn)。
(三)注册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http://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2、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籍证明、第二代身份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
3、注册费: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注册费20元/年(缴费方式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用户须知”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4、注册时间: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年(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8月31日),分为集中办理和赛前办理。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赛前办理的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10天(完成注册工作)。
5、联系方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工作联系人:马媛媛、孙变丽、商硕飞,联系电话:010-66093815/66093835(周一至周五9:00—17:00)。
(四)报名和报到
1.报名:本届比赛一次报名。以报名先后顺序至报满男、女各32支队伍为止,报名截止2015年10月5日(以邮戳为准),参赛学校将参赛运动员名单和学校招生部门提供的由地方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用挂号邮寄至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部(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邮编:100044,联系人:梁凤波,联系电话:010-51684881、13581583611,邮箱: fbliang@bjtu.edu.cn),逾期以不参加处理。报名时将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的免冠二寸照片一张随报名表一并寄来。
2.报名表上须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到时间: 2015年10月16日上午12:00前(10月16日下午召开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4. 本届比赛抽签仪式于2015年10月16日下午举行。
5.参加本届比赛的所有人员均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能参加比赛。各单位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的运动员证件有: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招生部门提供的由地方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健康证明、保险公司保险单据。
六、比赛办法
1.男、女团体赛单循环的比赛顺序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
2.男、女团体赛均采用三场二胜制,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运动员不可兼项)。
3.男、女团体赛均采取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附加赛,第三阶段淘汰赛。第二阶段附加赛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对阵,各小组第四名经抽签确定与相应位置的小组第一名比赛,各小组第三名经抽签确定与相应位置的小组第二名比赛,附加赛胜者进入第三阶段比赛,负者淘汰。第三阶段淘汰赛第一轮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并决出1-8名,负者淘汰。
4.男女团体赛中运动员未经大会医务人员确认因伤病不能继续比赛而放弃比赛的,则该队当场比赛判0:2负并取消其后所有比赛(其后所有比赛均以0:2记)。团体赛交换出场运动员名单时,一方出现违规错误,则该队当场比赛判0:2负。
七、规则与用球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自定,但必须是中国羽协批准的国内正式比赛用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团体均录取前8名,前三名颁发奖杯,金、银、铜牌,证书,4-8名颁发奖杯、证书。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设“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奖。
九、仲裁委员会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与承办单位商定3-5人,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设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大体协联合秘书处项目官员任主任,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秘书处与裁判委员会协助实施。
十、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竞赛纪律与规定
执行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制定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1.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给予处罚,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视情节停止其所在学校羽毛球参加全国大学生比赛1至2年。
2.为端正赛风,防止出现非体育道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各运动队报到时须缴纳保证金3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3.各运动队对于有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享有申诉权,申诉时,须写正式书面材料由领队签名并缴纳申诉费2000元,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定有效者,归还其申诉费。
十二、经费规定
1.所有人员的往返差旅费自理。
2.大羽协会费:每校1000元。
3.报名费:所有报名人员每人80元(含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
4.食宿费:赛会期间,编内人员每人每天150元,编外人员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