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美利信奖学金管理办法
“美利信奖学金”由北京美利信投资公司出资设立,旨在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为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促进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美利信奖学金”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学业、科研上成绩优异、水平突出。
3、身体健康,品德优秀,热爱集体。
4、模范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未受到学校的任何处分。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全校共16人,每人奖励 3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同学的评奖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分党委书记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确定全校奖励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五、评选要求:
1、美利信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同期的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重复,上一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2、美利信奖学金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应该具有较高水准;
3、美利信奖学金获奖人选需要撰写200-300字的个人简历一份,个人获奖感言一份,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审核后与评审材料一起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