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美利信助学金管理办法
“美利信助学金”由北京美利信投资公司出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大家以良好的学业回报社会,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务实求新、百折不挠的优良道德品质。为做好“美利信助学金”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一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按照原始成绩计算)。
3、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1000元/人;
2、名额分配:全校共52名。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同学的资助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分党委书记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确定全校资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五、评选要求:美利信助学金原则上不与同期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重复,上一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一等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学生工作部(处)